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稳就业”“保就业”的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总结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安排部署2024届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召开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结暨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会。现将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月4日(星期四)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雁山校区音乐学院三楼综合厅
三、参会人员
(一)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常委;
(二)党办/督查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廉政办/巡察办、学工部(处)、研工部、校团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武装部/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校友办、创新创业学院、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档案馆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各学院(部)党委书记、院(部)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部)长,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2024届毕业生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四)学工部(处)、研工部相关负责同志。
四、会议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会,并于1月2日(星期二)下午4:00前将参会回执报送至学工部(处)邮箱:gxsfdxxgb6411@163.com。各学院(部)发言代表、推荐上台领奖的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代表应包含在参会人员中(可查看会议回执,里面附赠获奖名单),并在备注标明“发言人员”或先进集体代表“领奖人员”、先进个人“领奖人员”。会议原则上不能请假,请与会同志做好工作安排,若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请提交经各学院(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请假条至党办/督查办。未尽事宜请于学工部(处)联系(联系人:蓝老师,电话:0773-3698160)。
(二)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下午2:15前入场完毕,会议期间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者调成振动状态。
附件:会议回执
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