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入口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开云手机入口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7-07

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40号)精神,为做好桂林片区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34号)精神,我校成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桂林片区办公室(以下简称“桂林片区认定办”),负责桂林片区(含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尚未开展“双师型”教师自主认定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二、认定范围

相关职业院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三、认定标准

按照《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桂教教师〔2023〕34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40号)执行。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组织认定等程序开展,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2023年7月17日前)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2023年7月31日前)

各学校(单位)根据相关认定标准对本校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相关佐证材料及参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将材料退回申报者并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名单应在本学校(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材料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再报桂林片区认定办;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及区直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桂林片区认定办。

    (三)组织认定(2023年8月下旬)

开云手机入口根据规定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并组织专家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学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各有关学校(单位)2023年7月3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材料(纸质版)报送到开云手机入口。材料目录如下:

1.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单位盖章)。

2.有关市教育局、区直各有关学校的上报文(报送函)。

(二)申报人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于2023年8月1日~ 8月7日(该时段外系统不开放)通过认定系统报送至桂林片区认定办(系统网址:https://zjspjd.gxnu.edu.cn,按网页提示操作)。材料目录如下:

1.师德师风证明材料。

2.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3.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业绩成果汇总表。

4.企业实践(企业专业实践)审批表。

5.企业实践(企业专业实践)鉴定表。

6.相关佐证材料

(三)“桂林片区认定办”设在开云手机入口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开云手机入口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6办公室。

请各学校指派1名联络员加入认定工作QQ群:185373611。未尽事宜,请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容华13471313013,熊兴华13457672277,办公电话:0773-5834868。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34号)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40号)     

 

开云手机入口

2023年7月7日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