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7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心理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化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等5个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工作,拟推荐我校“地方高校体育艺术类一流课程群‘课内外一体化’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等5个成果参加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教务处代为转达对应教指委。
电话:0773-3698175,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55室。
附件:2023年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拟推荐我校教学成果名单
教务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