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各相关学院(部)认真学习《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结合专业优势特色,积极申报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是我校在编在岗、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任实质性的研究工作的教师、干部均可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的项目不超过3个。项目组成员应由2人以上、不超过15人组成,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国家或自治区级新工科或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
2.已获得过新工科或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内容相同而无特别创新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或校级教改项目的;
4.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的。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初评和推荐
所在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初评工作,重点对申报项目的选题意义、研究价值、研究的可行性和项目的实践指导作用、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公示。
(二)报送材料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6月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双面打印,一式14份)、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一式1份)和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支撑材料或其他说明,格式自拟,编辑成册,一式1份。若没有,可不附)交到育才校办楼109室或雁山行政北楼555室。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js@gxnu.edu.cn。
四、研究期限与结题要求
项目立项时间从2023年5月开始计算,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结题时需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申请者需按照项目申请表完成相关项目计划,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室联系,联系电话:3698175(张万富)
附件:
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2.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3.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表
4.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