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准备工作,现决定召开工作推进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育才校区文科中心31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分管实验室工作校领导;
(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药学学院、教育学部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相关人员;
(三)有师范专业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
(四)教务处分管实践教学工作领导;
(五)科学技术处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和科室人员。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与会人员参会,并于5月18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二)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会议期间佩戴口罩。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3690053。
附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推进会参会回执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