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广西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探索完善家庭文明建设新模式,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家庭磅礴力量。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转发自治区妇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妇字【2023】17号)要求,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广西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
广西最美家庭原则上需获得过市级最美家庭。故本次申报者需获得过“开云手机入口文明家庭”方可申报(历届校级文明家庭名单见附件1),已获得过广西最美家庭的不能重复申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审后推荐1户家庭申报广西最美家庭。
二、推荐重点
重点推荐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家庭,选树爱党爱国、科学教子、廉洁治家、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孝老爱亲、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争先锋、讲担当、比奋斗,把家庭梦融入国家富强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助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三、推荐与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学院(部)、各单位参照推荐条件与重点认真开展遴选工作,完成家庭资格审核后择优推荐1户;
(二)综合评审:校工会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评审会议,择优推荐1户家庭参评2023年广西最美家庭;
(三)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五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2023年度广西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2023年度广西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需单位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基层党组织盖章;另附所在单位纪委政审意见(盖章);
2.家庭事迹(2000字左右)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表外另附);
3.有代表性的家庭成员合影3张(照片为 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 2000万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 2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照片只需电子版);
4.家庭视频材料:视频格式MP4,规格不小于 1920x1080像素,时间 3—5分钟,配上重点家庭事迹的语音介绍。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于5月15日(星期一)11:00前将材料报至校工会青工女工部。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家庭视频和照片除外)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 1113946829@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校工会404办公室或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校工会553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青工女工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赵丽,5833084,18777359158。
附件:1.历届校级文明家庭名单
2.2023年度广西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3年度广西最美家庭推荐表
校工会
校党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