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2号)精神,在个人自主申报、学院(部)和单位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盲审,拟推荐《“互联网+教育”场域下数学师范生自我调节学习的实践研究》等50个项目参与自治区级立项评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从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如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0773-3698175,邮箱:sdgjs@gxnu.edu.cn, 地址:育才校区办公楼高等教育研究室109室或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开云手机入口2023年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立项评审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