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3〕2 号)精神,为做好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见《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可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名额为2名。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报推荐,各学院(部)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学院(部)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申请者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在校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部)进行申报推荐。
(二)审核材料
学院(部)指定专人对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复核。推荐单位对推荐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复印件盖核定章。
(三)学院(部)推荐
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申请者进行评估和推荐,基层单位纪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廉政鉴定意见表》(附件 3),学院(部)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经5天公示期无异议后,签署推荐意见。
四、所需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表》(附件 1)及相应佐证材料一式7份,其中1份签署所在学院(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定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后,在7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盖章,)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左侧装订成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获奖、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等材料。证明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所有证明材料均由申报人所在学院(部)负责审核原件。
2.《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廉政鉴定意见表》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表》Word版一式1份;
2.相应佐证材料PDF版一式1份;
3.《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EXCEL版一式1份;
4.《廉政鉴定意见表》Word版一式1份。
五、其他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所需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才办谢琴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名称+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人才办联系。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18172656738,15978046478。
附件:
1.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表》
2.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
3.廉政鉴定意见表
4.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