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认真总结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部署安排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共同召开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我校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14:30
二、会议地点
育才校区国教中心2号楼报告厅201
三、参会人员
(一)校领导(另行通知);
(二)党办/督查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廉政办/巡察办、学工部(处)、研工部、武装部/保卫处、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财务处、校友办、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创新创业学院、校医院、档案馆各1名负责人;
(三)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1名,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
(四)学工部(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研工部就业与奖助办全体工作人员,各学院(部)2023届毕业班专职辅导员。
四、注意事项
(一)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二)请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于11月14日(星期一)12:00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b5846451@163.com。联系人:廖旭,联系电话15697731186。
附件: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参会回执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