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有序推进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和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材料第二次专项核查暨2022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
采取各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学院(部)自查时间:2022年11月14日-25日。
学校专项核查时间:2022年11月28日起,请各学院(部)做好相应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新一轮审核评估材料第二次专项核查
参照《关于做好开云手机入口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通知》(师政教学〔2022〕50号)的要求,在学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材料进行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1.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查要求:
(1)是否科学合理分解了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制定了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图和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矩阵图。
(2)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三个达成度评价报告是否符合起草要求。
2.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核查要求:
(1)是否完成近三年已开设和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各类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并符合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要求。按专业提供《开云手机入口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清单》,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顺序将课程教学大纲装订成册(通识素质教育课程可不提供),已备对照检查。
(2)课程思政内容是否达成全覆盖,无任何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内容出现。
(3)是否科学合理分解了课程目标,并据此开展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
(4)在课程考核评价中,是否建立能力与知识并重,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体系,全面推进课程评价改革,实现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健全综合性评价,落实好评价结果反馈改进,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3.本科课程教案/讲义核查要求:
(1)是否完成近三年已开设和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各类本科课程教案/讲义的制(修)订,并符合学校课程教案的格式要求。按专业提供《开云手机入口课程教案/讲义提交清单》,已备对照检查。
(2)课程思政内容是否达成全覆盖,无任何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内容出现。
(3)是否有对应教学PPT课件。
4.本科课程教学日历核查要求:
(1)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等三个学年的所有本科课程(含实验课程、考查课程)教学日历是否齐备。按专业提供《开云手机入口本科教学日历归档汇总表》,已备对照检查。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内容是否在教学日历中得到体现。
5.本科课程形成性评价材料(试卷、考核材料)核查要求:
(1)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三个学年的所有考核形式为考试的本科课程,考试材料是否按标准装订存档。每门课程考试材料应包括“课程考核规范化整理清单、课程考核成绩单、课程考核试卷命题计划表、课程考核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考核试卷(按顺序装订)、课程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单”等6项。
(2)是否存在试卷连续多年雷同化、出题错误、不按规范批改、作业或考查材料缺失等现象。
(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是否有效开展过程性考核,并规范化进行存档。每门课程考核材料应包括“课程考核规范化整理清单、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备案表、课程考核成绩单、课程考核试卷命题计划表、课程考核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考核试卷(按顺序装订)、课程考核过程性考核成绩单、课程考核过程性考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考核过程性考核材料”等9项。
6.本科实践材料核查要求:
(1)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四个年级涉及的所有本科实践(见习、实习、研习)材料是否齐备(含实践教学大纲、毕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毕业实习总结、教育实践“三习”手册、专业实践“两习”手册、成绩评定表等),并按规定存档。
(2)是否存在实习实践材料不按规定签字、遗失、缺失内容等现象。
7.本科独立设置实验课程材料核查要求:
(1)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三个学年的所有本科独立设置实验课程材料是否齐备(含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教学日历、实验课程教案/讲义、学生实验报告、实验室使用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并按规定存档。
(2)是否存在独立设置实验课程材料不按规定签字、遗失、缺失内容等现象。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核查要求:
(1)2020届、2021届、2022届三届本科毕业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备(含开题、中期、教师指导、答辩、论文分析等全过程材料),并按规定存档。
(2)是否存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不按规定签字、遗失、缺失内容等现象。
(3)各专业选题来源于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的占比≥50%,各专业选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占比≥50%,师范类专业选题属于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相关研究的占比≥30%,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二)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组织公开课活动
(1)以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为单位,安排1次集体磨课、1次集体备课和1次示范公开课,做好教学示范、观摩和研讨活动。
(2)磨课对象为近五年进校的青年教师,要求每个学院(部)对至少1名新进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磨课,示范课授课教师须为教学经验丰富的资深教师。
2.调研师生意见
(1)以专业为单位,分别召开1次教师座谈会和1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代表对本科教育教学的意见建议。
(2)做好师生意见信息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对于学校层面的意见建议反馈到教务处,同时针对学院(部)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
3.教学质量保障材料归档
(1)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三个学年,学院(部)教学检查(含学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材料归档检查。
(2)2020年至今,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会议纪要、记录等有关材料归档检查。
(3)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三个学年,学院(部)学期初教学工作计划及学期末教学工作总结材料归档检查。
(4)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三个学年,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活动材料归档检查。
(5)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相关制度文件汇编及制(修)订情况。
三、学校核查工作安排
(一)第二次专项核查工作组成员构成
1.学校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教务处人员、各学院(部)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和各学院(部)本科教秘组成。
2.为保障专项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部)需组织和安排好参加核查人员的相关工作,核查组成员不能无故缺席(与上课相冲突的成员可办理调课手续,不计入调课次数)。
(二)核查工作
1.各学院(部)需提前安排好检查地点,并提前如实准备好相关材料,由核查组模拟评估专家工作方式,现场随机抽取各项材料开展检查工作。
2.各核查组在核查过程中,须填写好核查工作表,并将工作表交至教务处评建办。
四、工作要求
(一)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学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各项评估材料准备工作,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尽快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再次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教学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加强教学管理,严把本科教学纪律,充分展示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的良好状态和工作质量。
(二)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的教学评课、教研讨论、教学公开课、师生座谈会等活动,须向教务处提供电子版的研讨纪要、照片、新闻等记录。
(三)各学院(部)按要求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布置情况;各项检查内容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师生对学院(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院(部)针对存在的不足和师生意见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或改进建议等。
(四)各学院(部)需邀请本单位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参与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请各学院(部)于2022年11月2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师生座谈会情况记录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发送至gxsdpjb@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评建办联系,联系人:姜俊峰、张文超,联系电话:5823396/3698178。
附件:
1.新一轮审核评估材料第二次专项核查工作表
2.开云手机入口教师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3.开云手机入口学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