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基层纪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进“清廉师大”建设,为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师大提供坚强保障,根据学校2022年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学校拟于11月中上旬举办2022年基层纪检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2年11月中上旬(具体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校内外相结合
三、培训对象
(一)基层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
(二)各基层纪委委员各1名;
(三)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代表10名。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采取灵活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形式。主要通过领导领学、集中学习、模拟演练、案例教学等方式开展。
五、相关事项
(一)请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认真做好培训通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精心选派基层纪委委员参加培训。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组织好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的参训报名工作,统筹考虑选派重点领域部门的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培训。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须于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填报《2022年基层纪检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并将回执电子版报送至廉政办邮箱:gxsdlzb@mailbox.gxnu.edu.cn。
(二)学员培训期间集中精力培训,遵守培训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确不能如期参加培训的学员,需提交书面请假条,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廉政办。
(三)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须围绕培训主题,认真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培训心得体会或为学校相关工作建言献策,于培训结束后两周内,由所在单位收集后统一将电子版报送至廉政办邮箱:gxsdlzb@mailbox.gxnu.edu.cn。邮件名:××单位 2022年基层纪检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心得体会材料。
(四)参训学员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和因其他原因正在进行健康管控,以及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请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廉政办报告;培训期间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培训纪律,严格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未尽事宜请与廉政办联系,联系人:周奏凯;联系电话:15078370072。
附件:2022年基层纪检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 班报名回执
廉 政 办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