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43号)文件要求,按照桂林市安排,学校计划于2022年4月13日—15日,对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在三校区居住和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家属、租户、个体工商租户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事宜见正式通知。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43号)文件要求,按照桂林市安排,学校计划于2022年4月13日—15日,对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在三校区居住和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家属、租户、个体工商租户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事宜见正式通知。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