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桂林市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相关单位推荐、审核,拟推荐郝利鹏、丁军参加“桂林市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时间从2022年3月11日起至3月17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3月17日17:00前邮寄或直接送学校宣传部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起文北楼636,邮政编码:541006,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2526。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校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