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21〕23号),现将做好我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须选派的工作队员共计8人,岗位及人数分别为:
(一)工作队长:1人
(二)第一书记:6人
(三)工作队员:1人
二、人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在前述条件基础上,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工作队队长须为处级干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自荐。报名人填写《2021年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单位推荐。按照师政人事〔2012〕20号文件精神,2016年以来尚未派出工作队员的单位须推荐1名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填写《2021年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推荐报名表》(附件2),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学校鼓励各单位积极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
(三)组织选派。由学校党委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择优选派工作队员。
报名材料于3月22日(星期一)17:00前送交组织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639办公室,电话:369017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gxsdzzb@gxn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罗富元,18078320911;黄展鹏,15878345837。
附件:1.2021年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报名表
2.2021年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推荐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人 事 处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