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区级教改”)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时间
本次结题的范围是区级教改2019年立项的项目和其他已到结题时间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见附件1)。按照惯例,区级教改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各组织一次结题工作,其中下半年不再发布通知,请以此通知为准。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
(二)《项目结题报告》:自拟,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结题报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项目立项的背景、思路及项目的研究、实践情况;2.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3.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4.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及项目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及研究思路等(一式2份,双面打印);
(三)《结题成果汇编材料》:自编,附目录。如论文、教材、专著、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平台网站、电子课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一式1份,双面打印);
(四)其他材料:若调整过研究计划或项目结题时成员和立项时成员不一致的,须填报《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表》,见附件3(一式1份,双面打印,手写签字)。
请将上述材料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地址:育才校区办公楼高等教育研究室109室或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gjs@gxnu.edu.cn。
四、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题。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延长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下一批次同类别教改项目。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结题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联系。联系方式:3698175/18844585243(张老师)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待结题项目汇总表
2.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3.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