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入口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组织开展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  发布日期: 2021-01-20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市政发﹝200856号)相关规定,2021年将开展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超出此时限出版、发表或鉴定的成果,不予评选。

二、评奖范围

(一)申报参评成果作者必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含退休)。桂林作者与外省、市作者合作的作品,作者应为主编或完成篇幅占总篇幅的50%以上。

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通过专家组鉴定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研究成果;被桂林市党政部门或各县(区)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以文件为依据)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同一作者在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三)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四)以单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

(五)同一作者在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

1.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含省部级);

2. 有版权或其他争议的社会科学成果;

3. 非学术性的成果,如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文件、讲话、总结等;

4. 评委会成员的成果;

5.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成果。

三、申报审核推荐

(一)申报材料

1.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4份,可复制)

2. 参评成果11份,其中至少有1份原件。

3. 每位作者限申报2项成果(含合作成果),同一作者如有1项集体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报,则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 117314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各申报者于314日前将《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部)。315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报书、参评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申请书须以申报者名字命名+成果名称命名,存为word文件,例如“张三桂林市地方治理研究.doc”。

2. 31620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申报表进行内容审核和形审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部)。

3. 32122日,各申报者根据反馈意见和形审意见进一步修改申报书。323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请书二稿、申报汇总表报送到社科处。

4. 32324日,社科处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形式审核,确定最终排版格式。

5. 32526日,各申报者按要求打印申报表,并申报表及评奖成果交至各学院(部)。326日前,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交社科处。

6. 32930日,社科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三)其他要求

1. 纸质材料:参评成果、《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盖章)。

2. 电子版材料:《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作者+成果名称命名)、《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名称+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命名文件及文件夹),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邮箱skc@gxnu.edu.cn

(四)为便于掌握我校参与申报人员的总体情况,凡通过其他学会申报评奖的同志,将情况告知所在单位,一起汇总(在备注中注明)后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社会服务科联系:电话3697267

 

附件:1.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3. 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4.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社科处

           2021年1月19

             

 

 

最新消息